编号:297971

2021-08-12 11:48:40

移动拒绝开立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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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Y9t9Wn 来自:未知

本人要求移动开具2021年6月及7月的消费发票,但合理诉求遭到拒绝,具体情况如下: 1.本人6月及7月话费账单分别为167.72元和280.15元,但移动仅能提供6月7.87元发票,与实际消费差别甚远。 2.据10086解释,本人部分金额通过空中充值,导致消费无法开立发票,并要求本人以后通过官方APP充值,并提醒本人通过第三方充值需要承担无发票的风险。 3.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认为自己消费的金额开立发票的诉求合情合理合法。第一,中国移动提供了多线充值渠道,但消费均在中国移动消费,消费者认为发票应由移动开立。第二,消费者选择了便民的充值渠道,渠道商未提醒移动不开立发票,渠道商和移动均具有欺诈消费者嫌疑。第三,中国移动与众多第三方渠道的商业行为导致消费者无法行使要求开立发票的正当权利,消费者是奔着中国移动的大品牌准入的公司进行充值,中国移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综上,本人要求中国移动出具本人正常消费的发票,同时为避免以后情形法生,请求终止本人手机号码通过不能开立发票的渠道充值(本人无法识别哪些渠道可以开,哪些不能开)。

问政部门:  税务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用户Y9t9Wn: 您好,现就您的阳光热线来信(编号:297971)有关发票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查,涉事公司的纳税人名称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您向经办税务人员表示当时是通过第三方进行充值,不是直接向该公司充值。该公司部分充值业务已经销售给第三方,第三方再销售给消费者,根据发票管理规定,这部分消费者的充值发票应该由第三方开具。您可以凭充值凭据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如果收款方拒绝开具发票,您可以向收款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凭据,税务机关将按规定督促收款方按规定开具发票。 如您有疑问,请与我局经办人联系,联系电话:0769—22892190。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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