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政领导:关于横沥招商雍景湾顶楼22户实体阳台与样品房和合同不符,并在销售时候未告知消费者,损害业主消费者权益,买受人对此不接受要求开发商整改,一直拖延,先请市政领导为民做主呀!要求整改。况且顶楼03.04户型也是玻璃栏杆,二期顶楼全部都是玻璃栏杆,我们同其它户型一样玻璃栏杆。这是开发商设计的错,销售也未告知。我们要求合情合理合法,请市政领导为我们做主!谢谢~!!!


编号:298000
2021-08-12 15:00:28
关于横沥招商雍景湾顶楼22户实体阳台与样品房和合同不符!
尊敬的市政领导:关于横沥招商雍景湾顶楼22户实体阳台与样品房和合同不符,并在销售时候未告知消费者,损害业主消费者权益,买受人对此不接受要求开发商整改,一直拖延,先请市政领导为民做主呀!要求整改。况且顶楼03.04户型也是玻璃栏杆,二期顶楼全部都是玻璃栏杆,我们同其它户型一样玻璃栏杆。这是开发商设计的错,销售也未告知。我们要求合情合理合法,请市政领导为我们做主!谢谢~!!!
问政部门: 横沥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你好,来信收悉! 经我镇住建局调查了解,根据市民反映的诉求现回复如下:1、合同约定阳台交付标准: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交付标准包含顶棚:环保防水乳胶漆(立邦或同档次品牌)+吸顶灯(阳光或同档次品牌);墙面:外墙漆(立邦或同档次品牌)+瓷砖踢脚线(蒙娜丽莎瓷砖或同档次品牌);地面:瓷砖(蒙娜丽莎瓷砖或同档次品牌);其他配置:地漏+插座(罗格朗或同档次品牌)。除特别约定的地面、墙面外,仍不排除其他被柜体等物件遮挡部分地面、墙面为水泥砂浆抹面的可能。见合同第三条和附件十一,补充协议第六条。 2、政府审批通过规划文件: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总平面图》以政府规划部门批准的总体规划为依据绘制,具体内容以政府规划部门批准的最终规划方案为准。在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该规划可能发生局部调整。该项目通过政府审批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备案图纸如下,标识为顶层实体阳台。见附件十一补充协议第十八条。 3、项目样板房和沙盘情况:关于部分客户提出样板房和沙盘与实际不符的说法,合同中约定为“出卖人在该商品房项目中展示、陈列样板房的目的在于向买受人提供关于装修、使用房屋的启发性思路。样板房内及公共区域的装修、装饰、改造以及家具和物品的陈列等任何内容均不作为合同项下房屋的交付标准,亦不包含在合同约定的房价内,不构成买受人所购房屋内初装修或精装修;亦不表明出卖人对买受人所购房屋及所购房屋装修效果之任何承诺,买受人不受其约束。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具体交付标准及 房屋格局、类型等以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为准。买受人知晓交付的房屋可能与样板房的空间存在一定差异,如建筑结构上存在横梁、外立面存在栏杆等情况,买受人不因此而向出卖人主张赔偿或要求退房等”。现场沙盘展示顶层阳台为实体阳台,符合实际。见附件十一补充协议第十八条。如有问题建议致电我镇住建局咨询,联系电话:83373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