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99042

2021-08-19 14:30:07

鲁能公馆收到购房人全款不及时开全款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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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ugxwj 来自:未知

茶山楼盘鲁能公馆,在与购房人签定购房合同,收到购房人全额购房款后,拒绝购房人提出的开具增值税全额发票的要求。从镇街税局,市税局均了解到,开发商在出售其自行开发的产品收到购房款后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但开发商以没交房为理由,具不提供,这也就是说开发商在收到全款后,没有及时向国家完成缴税,我们要求,督促开发商提供全款税额发票,积极缴税,相关职能部门就不能介入调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吗? 被举报公司:东莞鲁能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北路36号115室 注册号:91441900MA4UWL4C7D

问政部门:  税务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Ellugxwj: 您好,现就您的阳光热线来信(编号:299042)回复如下: 经核查,涉事开发商的纳税人名称为东莞鲁能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现行相关税收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完成交楼确权手续时开具发票。您购买的商品房暂未完成交楼手续,该公司未达到确认收入的条件,该公司将收到您的款项作为预收款处理,可向您开具不征税发票,但该不征税发票仅作为预收款凭证,不用于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您可以在实际交楼后向该公司索取正式发票。 如您有疑问,请与我局经办人联系,联系电话:0769—81218606。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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