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医保局领导,作为一个新莞人,一个来东莞打拼10年的人,一件事情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持医保卡在镇医院或者市医院一定要去社区卫生站开转诊证明?又没有跨区就医,也不存在结算报销的问题,很多时候小孩生病比较急只能自费就诊。社区医院医生数量太少,上班时间也短,去开着转诊证明要排队等几个小时。本来只需要请假半天就能看的病,非得要请假一天,先开转诊证明,再去镇医院看病,请问这合理吗?我老家是北方的,北方那么落后,社保结算都是只要是在同一市里就诊,完全凭卡就诊,根本不需要开什么转诊,想不通为什么这么做。明明系统对接一下就行的事情,非得要全体老百姓这么麻烦的转诊、转诊,能不能替老百姓着想一下?不是提出来让大数据多跑路让老百姓少跑腿吗?咱们医保敢不敢响应一下?真正让老百姓跑腿?还有,开着转诊还得缴费5元钱,政府是怎么考虑的?为了创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