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地格林居住,在大岭山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电话咨询:告知居住证已经过期,对方回复:带身份证及租房合同即可办理。 第一次办理,被告知:没有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莞e申报,未办成。 第二次办理,被告知:居住证被注销,可以选择立即登记,10天后到政务中心取,或者有居住证的情况下到政务中心可以办理有证签注,可以立马办好。未办成 第三次:政务中心,告知居住证注销,必须重新办理,需要重新拍照。办理时间2021年8月21日 G005 号,59号窗口。 问题:1、派出所一次性告知全部材料是否执行到位?2、有已经注销的居住证,是否可以直接签注?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的人员与政务中心办理人员,谁在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