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00129

2021-08-26 11:27:07

投诉东莞芝华仕(红星美凯龙店)

处理用时:31天5小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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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xLJVP3 来自:未知

5月20日付定金购买芝华仕四件商品(沙发、茶几、电视柜、餐桌椅),承诺7月底可送货。7月28日首次送货上门,发现餐桌椅未送达,销售员答复:餐桌椅要晚几天,原话“晚一个星期左右”,中间又违背承诺延期,直到8月11日才送货到家,本人当天发现货不对版,提出疑问,销售员答:仓库下错单,重新下单。承诺8月23日送货。到23号无任何人联系我,我24号联系销售,销售答复又延期了,需要28日送。反反复复,严重影响本人家庭装修进度,且态度不好,逾期交货也不主动通知,我个人提出诉求要么退货要么赔付违约金,销售直接回了一条信息后就没有回复了。 翻开签订合同,赫然写着:供货方逾期交货的,购货方可要求供货方支付违约金;非定制产品可在30天内无理由退货。 现在我要求其中一条,商家直接无视客户诉求。试问,店大欺客吗,我买了商品不满意,都不能退货了吗,更何况是在商家多次延期,商品与我诉求不匹配的情况下,政府相关部门是否应好好管控商家行为! 直到此刻,商家没有任何回复,官方电话联系不到。

问政部门:  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关于对阳光热线300129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300129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接到关于东莞市万江良缘家具经营部的举报。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万江良缘家具经营部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1、该店可以出示营业执照。2、执法人员现场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表示要求商家更换茶几并退款。3、当事人店长表示拒绝投诉人要求。我局收到东莞市万江良缘家具经营部的回复,称对消费者提出的诉求不予接受,且不用我分局进行调解,我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调解。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 9月 24日17时36分,通过短信回复投诉人上述处理情况。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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