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01751

2021-09-07 12:10:09

投诉盟鼎健身连锁(运动公园店)

处理用时:32天21小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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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云9527 来自:未知

尊敬的市监局领导您好: 我要投诉大岭山镇盟鼎健身连锁(运动公园店),地址:大岭山金地格林南一路192号顺鼎广场4层,接待电话13539528774,主管电话13728107516 2019年4月份我花2000元在那里办了一年期健身卡,中途因为回老家结婚办理暂停,过年回老家(之后20年连续疫情在老家居家隔离)办理暂停,后面又因为居家隔离期间怀孕了办理暂停,一起实际使用了4个多月吧。近期我小孩断奶了我想开卡续用,结果被告知卡已过期不能用了,多次沟通无效只能求助贵部门。我每次暂停都是和健身房报备经过同意的,疫情和怀孕特殊情况我也没办法,中间健身房也从来没有告知过多长时间会强制报废会员,所以我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会到期,健身房也从没有尽到提醒义务,我2000元办的卡实际一半都没有用到,我认为不合理。 我诉求贵局能帮忙介入调解,要么他们同意续几个月的会员,要么直接退一部分钱给我,谢谢

问政部门:  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关于对阳光热线301751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301751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1年9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盟鼎健身连锁运动公园店进行检查及调解,现场检查该场所主要经营健身服务,负责人向我局出示了东莞市新盟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关于群众投诉举报一事,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其会员健身服务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非特殊情况是不允许暂停及延期的,但根据投诉举报人的情况已为其办理冻结延期服务3次,冻结期满后因投诉人未向其申请继续冻结延期而自动激活,导致已过有效期。经我局调解,该公司同意为投诉举报人延期健身服务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局现场电话联系投诉人告知调解结果,投诉举报人表示同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次检查,未发现该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已通过短信回复投诉人。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0日

问政人评分

5

点评:感谢调解,能延长到年底已经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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