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05752

2021-10-12 10:23:19

玉珑湾二手房指导价定价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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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 来自:未知

近日获悉贵局发布了东莞二手房交易参考价格,业主们发现寮步玉珑湾的参考单价27022元极不合理。玉珑湾有住宅有公寓,参考价是否将住宅和公寓混为一谈,不得而知。不合理的二手房参考价价势必伤害业主正常挂牌出售及贷款的合法合理权益!特此向贵局申诉,要求更正。理由如下:星城翠珑湾四期即寮步玉珑湾, 17年住宅新房单价即达3.1x万(有业主购房单据为证), 20年尾盘备案及售价已达3.8万(见贵局备案价截图)。新房备案及销售理应审慎,怎可能二手参考单价低于原备案价过万元?甚至比17年还低?是贵局审核备案价不够审慎,还是制定二手参考价的疏忽?其它小区都该涨,就玉珑湾该跌?如今中介平台无法以原始买入价挂牌,必须以2.7万的单价血亏出售!业主们情何以堪? 对比寮步其它楼盘,也非常离谱。星城国际花园是同一开发商早期楼盘,楼龄及区位配套远不如玉珑湾,参考单价27690元居然更高?万科松湖传奇位于贵局房价地图中寮步V级地块,玉珑湾位于II级地块,前者低了3级,居然单价27879元也比玉珑湾高!是房价地图不够严肃?须知玉珑湾的区位和配套在寮步II级地块中首屈一指。而贝壳网中玉珑湾住宅比这两个楼盘的二手成交单价均高出万余元,多么的讽刺?见成交数据截图。翠珑湾三四期(玉珑湾)与翠珑湾一二期紧邻,虽地属不同,但都位于松山湖CBD核心区,配套完全一样。前者更新,品质更好。两边价差从未达到贵局参考价中惊人的50%!唯一差别是入读学校,前者入读的香市中学难道和松山湖学校天差地别?东府办函〔2021〕422号文件所含《东莞市标定地价修正体系》中“二级住宅用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表”规定教育设施在地价系数中占比为0.036。两边同为II级用地,教育设施因素导致的差价不得超过3.6%。深圳学区差价也没这么离谱。最出名的深高北学区房莱蒙水榭春天五六期指导价90500相比学区外的莱蒙水榭春天一二三期指导价73000溢价仅为24%,且前者更新,深高北是顶级学区。松山湖学校比深高北还牛?19年上半年之前,东莞尚未炒作学区,翠珑湾四期新房价格与同期锦绣山河五期新房持平,不少业主比较之后因为配套好选择了前者。而今锦绣山河二手参考单价比玉珑湾高出恐怖的60%!难道要鼓励炒作学区房?放眼全国,各地都积极出台政策支持教育公平,打击学区房炒作!我们支持房住不炒,但二手房指导价应合理、严谨,绝不该损害业主们的合法合理权益。玉珑湾地处松山湖CBD核心区,紧邻多轨交汇的枢纽松山湖北站,明年片区最大的高端商业华润万象汇也将开业。因为这些,业主们才东拼西凑以寮步最高价格买入。相信贵局审核备案价也将这些作为重要依据。事关几千户业主上百万元房价差的切身利益,恳请贵局领导调查玉珑湾实际情况,及时更正不合理的二手住宅参考价。若贵局坚持玉珑湾住宅业主必须亏本甩卖,请给出合理解释说明,否则大家绝不同意,继续上诉!

问政部门:  住建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简易”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注。关于您在阳光热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切实做好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调控工作,我市于2021年8月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东建〔2021〕11号,即“莞八条”),其中明确“在二手楼盘网签交易价格常态化发布基础上,加快建立二手住房成交指导价发布机制”。为此我局于2021年10月8日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东建房〔2021〕10号),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导市场理性交易,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合理发布挂牌价格,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稳定市场预期。房屋卖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金融部门等可结合房屋建设年限及楼栋位置、房屋朝向、户型、装修等实际情况,参考我局发布的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合理定价及发放按揭贷款。 二、关于您反映某小区参考价将住宅和公寓混为一谈的问题。经核实,星城玉珑湾5号商业、办公楼/21层、16号商业、办公楼/21层分别于2016年11月和2017年9月取得预售许可证,其规划图纸用途登记为“办公”。该类型房屋属于商业用房,实行市场调节价,无需办理价格备案,不在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统计范围内。 三、我市于2017年4月1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府办〔2017〕46号),明确“自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2020年7月25日,我市住房限售政策调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目前我市住宅有限售时间限制,多数近年来出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可能尚未到可以上市交易的时间。本次我局首次发布的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是以今年第二季度二手住房网签交易数据为基础。 四、关于您反映房价地图的问题。今年9月30日,我局发布全市商品住房价格地图。地图中标识价格是以各镇街今年1-7月有代表性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网签价格或近两年有代表性的住宅用地出让项目申报价格为依据计算得出,房价等级以镇街为单位单独测算,反映镇街内不同地段房价的差别,对于没有价格标识的地段按土地分级、基础设施现状、二手住房价格等参数适当调整。房价地图作为未来住宅用地限房价出让的重要参考,是为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做出的探索,并非直接作为目前新上市楼盘的“限价”。 五、关于您的意见我局已关注并会综合研究。下来我局将进一步优化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对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评估价格和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对比分析,根据相关楼盘具体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结合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更新和发布参考价格。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此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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