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08051

2021-10-28 15:25:29

就医转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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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6EcxO6 来自:未知

本人在寮步镇工作,社保的第一就医点是寮步镇良边社区卫生服务站。 本人2018年底剖腹产后每次月经时间过长,而考虑到社区卫生站也没有相关的检查设备(良边社区服务站的门诊医师也同意这个观点),于是9月份本人去了东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B超和激素水平等检查,判定是子宫瘢痕憩室,需要定期吃药调理。于是 2021年10月14日上午本人去寮步镇良边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转诊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但却被门诊的一位男医生告知不予转诊,其给出的原因是他们也可以调月经。但本人提出既然社区服务站无法提供检查,何以对症下药调理,该医生表示就是调理月经而已,不是什么大问题。当我提到调理后还可能要检查怎么办,该医生回答,没办法转诊,他们可以给我调理但如果我不喜欢,那就自己掏钱去医院看呗。 对此,作为一名按时缴纳社保的公民来说,是否无法合理地申请转诊?遇到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难道只能在社区吃药调理,但是又要辗转去医院做检查,这样是否不合理? 以上内容10月14日已经投诉反映过一次,但是却没有任何回应。关于转诊的诸多不便,希望领导可以真正为我们市民考虑。

问政部门:  寮步

已回复

官方回复

东莞市《阳光热线》栏目组: 来信人反映的问题已作出答复。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的通知(东府【2018】120号),及东莞市卫计局、东莞市社保 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就医的通知》东 卫【2015】80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参保人就诊实行社区首诊 制,社区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符合条件按照逐级转诊原则办 理转诊。并规定在社区门诊诊疗能力范围内的疾病或非社保报销 范围的疾病不允许转诊。 经调查,本事件中投诉人刘小静在2021年10月14日到寮步 镇良边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当班医生给予接待。患者进诊室就 要求转诊,当班医生仔细询问患者的病情并查看患者在妇幼保健 院的检查结果。患者在妇幼保健院检查六合激素水平正常,彩超 提示瘢痕子官,肝肾功能正常。诊断月经不调,建议在社区治疗, 患者拒绝。 当班医生向患者解释了我市医保制度,告知患者转诊须由社区医生根据病情判断,符合条件才能转诊。现场给患者查看《基 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就诊指南》中第三款以下不属于基本医疗保 险范畴,不能享受社保报销或转诊的第 3条,“自行提出不适合 病情需要或者不合理合规的诊疗要求,包括自提要求转诊,经社 区医生判断不符合转诊条件的”,第6条“自提要求到上级医院 找专家诊疗,经社区医生判断病情不符合条件的”,都不允许转诊 。 本事件中,结合患者病情及实际情况,其在上级医院已经完 善相关检查,排除重大疾病可能,且病情稳定,没有重大风险、 所患疾病目前在基层可以诊疗,接诊医生根据病情未予转诊,符合我市医保政策。以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医保政策的解释宣传,使广大群众 能更好理解医保政策,更好遵守医保相关规定。 寮步镇 2021年11月1日

问政人评分

3

点评:感谢您的调查与回复。 作为当事人我想再说以下一点: 既然基层门诊都没有相关设备可以检查,后续如何诊疗,只是按照月经不调来给我开药?其次,这位医生的说辞本人也不太赞同,医院是经过一系列的检查判定子宫瘢痕憩室,引发的症状之一是月经不调,而并不是简单的月经不调,通过调理还需要后续检查的,根据医院的评估调理不好甚至可能要手术,请问基层门诊后续的检查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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