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寮步镇工作,社保的第一就医点是寮步镇良边社区卫生服务站。 本人2018年底剖腹产后每次月经时间过长,而考虑到社区卫生站也没有相关的检查设备(良边社区服务站的门诊医师也同意这个观点),于是9月份本人去了东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B超和激素水平等检查,判定是子宫瘢痕憩室,需要定期吃药调理。于是 2021年10月14日上午本人去寮步镇良边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转诊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但却被门诊的一位男医生告知不予转诊,其给出的原因是他们也可以调月经。但本人提出既然社区服务站无法提供检查,何以对症下药调理,该医生表示就是调理月经而已,不是什么大问题。当我提到调理后还可能要检查怎么办,该医生回答,没办法转诊,他们可以给我调理但如果我不喜欢,那就自己掏钱去医院看呗。 对此,作为一名按时缴纳社保的公民来说,是否无法合理地申请转诊?遇到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难道只能在社区吃药调理,但是又要辗转去医院做检查,这样是否不合理? 以上内容10月14日已经投诉反映过一次,但是却没有任何回应。关于转诊的诸多不便,希望领导可以真正为我们市民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