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08179

2021-10-29 17:09:39

关于东莞市沙田镇活力粤港小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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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 本人系东莞市沙田镇活力粤港小区(下称“活力粤港小区”)的业主,活力粤港小区于2015年成立业主委员会,自2016年起成立家园中心开始对小区进行自管。在小区自管过程中屡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经业主多次投诉均未能解决,现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2021年东莞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依法向贵局投诉举报: 对小区私搭乱建视若无睹,纵容违法违规行为 活力粤港小区东、西区二层有多户业主在其单元前面平台上搭建阳光房或雨棚,经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确认为违法搭建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截止发函之日,小区的违法搭建的建筑物仍未拆除,家园中心并未督促相关业主及时改正。属于方案中第二条第(一)款第15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未按规定及时予以制止,并未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 恳请贵局加快开展活力粤港小区家园中心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问政部门:  沙田

已回复

官方回复

您们在【阳光热线平台】反映编号为308179的信访事项已收悉,经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现场核查,沙田镇活力粤港小区业主委员会将厚沙路旁的广场改建为停车场,并在出入口设置收费岗亭;另涉嫌砍伐东区21栋至24栋及西区8栋-10栋对出绿化带上树木后改为停车位。针对上述情况,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已函告规划部门,征询相关情况后进行一步处理。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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