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7-4在中堂买的佳兆业时代芳华的房子,分三期付首付,7-4号交了7万,8-1交了26万,10-1交了26万,10-28交了289629万(分了二次刷卡,114653说是用于装修的,看房和备案都是说精装交付,现在签二份)首付就是879629,代款166万,合计2539629,但是签合同的总价却是2384976(也就是备案价)然后另外写着114653是装修费,关键问题:2384976+114653=2499629,这个和我交的首付+贷款总数还相差4万,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我表示有疑问,但是销售说可以少交契税。这种套路是否合理,合法。 2.首付交完了,签了合同也没有给我合同,说要等一个月才能给我。也没有首付发票 3.目前等贷款,我就问了销售,贷款下来是不是要给我全款发票,他说要交房后才能给,疑问,银行已经把钱给了开发商,现在是我欠银行的钱,不欠开发商的钱,为什么要等交房后才能给全款发票 4.看房的时候说是2022-12底交房子,签合同又是写的2023-5-23前交。 我就想问这种是否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