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09634

2021-11-11 18:57:51

关于饲养问题

处理用时:3天23小时5分
0人支持

鏉庤垝li 来自:未知

本人想饲养一只带有国家标识的小太阳鹦鹉,请问在这东莞这边是否合法饲养,不售卖,不繁殖,纯属个人喜好。

问政部门:  林业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林业部关于核准部分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林护字〔1993〕48号)规定,除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外,从境外引进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所列鹦鹉种类均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其人工繁育活动依法应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目前,全国仅河南省对我国没有野外自然分布、且属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开展专用标识管理试点。 一、个人购买带标识鹦鹉的情况。 个人仅可购买有河南省试点专用标识的我国没有野外自然分布、属人工繁育的4种鹦鹉(包括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需实名购买,且只能用于个人宠物观赏,不得扩大繁殖及转让、出售。 二、养殖单位购买带标识鹦鹉的情况: 1、对于已取得所购买鹦鹉的人工繁育许可的养殖单位,可购买所取得人工繁育许可同意的、带河南省试点专用标识的鹦鹉品种,需实名购买,可以用于扩大繁殖,但在未办理经营利用许可前不得转让或出售。 2、对于没有取得所购买鹦鹉的人工繁育许可的养殖单位,可购买带河南省试点专用标识的鹦鹉品种,需实名购买,只能用于个人宠物观赏,不得扩大繁殖及转让、出售。

问政人评分

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