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堂镇东港城商住小区是一个十多年的小区了,因为建设交房间隔时间较大,虽然是同一个小区,一期和二期的管理费不一样。最近物业公司提出提升一期房子管理费和二期相同的要求,在小区内进行投票表决。 1.这次投票表决没有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全程都是物业公司的员工在搞,二个员工一组挨家挨户上门叫业主签名表决同意不同意。表决结果的准确性有多高? 2.提升一期管理费,二期的业主有表决权?这次物业把二期的业主拉进来表决是不是有效? 3.原公告投票表决时间是11月1日到11月11日。现在又来一个延期。闹着玩的吧,可以理解为没有足够的票数,物业得继续找人签名同意吧。这样太儿戏了。 4.提升管理费能物业公司搞一言堂?业主有没有权利知道物业公司的收支情况,而不是物业自己在说入不敷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