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09965

2021-11-15 11:44:09

骑电动车扣驾驶证24分是否执法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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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鹰小豪 来自:未知

本人于2011-11-11日上午9点07分被长安交警拦下,说骑超标电动车,然后要扣c1驾照分数24分,对于其中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D证)扣12分我无异议,但是对“上道路的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这个扣分项目有异议,东莞本身都未开放电动车上牌,自身制度都未完善,却要平民百姓当冤大头。隔壁市对于国标和非国标都有上牌,且国家颁布新的国标电动车标准以后,对于非国标电动车也是3-5年的逐渐计划报废,许多地方都是统一给上牌然后在慢慢淘汰非标,而东莞在没有完善制度的情况下反而给予最高的判罚,是否存在执法过当,法律不外乎人情,先实行口头劝诫或者适当罚款,再犯者扣24分的政策更合理?快刀斩乱麻一刀切的执法,只能显得东莞这座城市没有温度,寒了东莞百姓的心。

问政部门: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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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感谢您的来信。根据省政府《关于东莞市不准予电动自行车登记上路行驶问题的批复》(粤府函【2007】146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07】83号)文件精神,东莞市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因此,整治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电动三轮车非法上路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重点之一。在镇政府牵头下,交警大队联合镇治摩办、公安、交通等部门成立专项执法组,按照《关于传发东莞市公安局查处“五类车”违法行为执法指引的通知》(东公【2015】538号)文件指引,对辖区电动车自行车违规上路行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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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我问的是是否执法过当,我国正处于新国标电动车过渡阶段,东莞交警直接扣24分罚款1200。路口或者抖音微信公众号也没告知民众,也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再犯扣分等措施。是真的为了整治电动车还是为了抓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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