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15687

2021-12-24 09:24:15

东莞松山湖佳纷天地广告牌(致美广告)砸伤人后续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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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天 来自:未知

领导: 你们好。2021年11月13日早上8点30分左右,妹妹步行途经松山湖大学创新城G4栋楼下上班时,被立在地面的广告牌砸伤,被送往东华医院松山湖院区治疗,广告公司(东莞致美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接到通知后赶到医院,对此次广告牌导致的人身损害事故承诺负全部责任,诊断结果为:胸9骨折,右膝骨折,肺挫伤等(详见图片诊断报告和出院小结),在该医院住院后一周,医院因疫情原因建议出院,说明需卧床3个月,不能移动骨折位置,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现在家调养期间,需由家人处理生活大小便及吃饭等,今天早上(2021年12月24日)还出现呕吐现象,在医院时也有这种状况。出院时我们提出赔偿方案,广告公司称需回去与股东和律师商量,现致美广告致电我们: 1、不承担所谓精神慰问金(说不是恶意伤害)、不承担伤残赔偿(称其律师说伤情较轻,不构成伤残,我们也提过由伤残机构来鉴定,谁都不需要过早下决定); 2、营养费称不超过50元每天,护理费一字未提,误工费称过往12个月平均工资(这点我们可以接受) 3、后续医疗康复费用一字未提 4、让我们走司法程序。 现目前仅支付出院当天已发生的医疗费及生活费用,对于后续的费用一分钱未给,并且对于住院期间家属照看发生费用也不承认,认为支付的费用仅愿意在伤者个人,其他的不予承认,种种态度看不到诚意与责任。其还称是经常承接市政广告业务,试问一句,如此没有社会责任与担当,没有人道主义的公司,政府在参考合作方时是否有考虑进去? 我们平民老百姓,无法接受自认倒霉这种做法,我们的赔偿要求给相关律师看过,也是合理的。 在此也恳请司法部门给予援助,谢谢。 另: 广告牌内容为2021年东莞高层次人才活动周-松山湖主会场 事发当天,地上拆有字体,见图片可知,正在拆除的广告牌周围没有任何提醒标示,物业是否有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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