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你们好!本人于20211226上午到东莞樟木头人民医院帮小孩打狂犬疫苗,缴费时窗口提示缴费185.7,但是收款人:柳惠清 要求我给206.7元,她说要另外加21块服务费,185.7+21=206.我当时就懵了,打疫苗还要交服务费,她说没时间给我解释,要求我自己看墙上的通知书,后续还要打四次,一共打五次,一起就是105.要求她列入清单,如果没有清单我不能报销,可是收款人说不能列入清单,因为这钱不是医院收的是国家收到,收了钱不开发票不列入清单导致我不能报销,还有打疫苗收服务费是不是有点不合理,请相关部门帮忙做出处理,看下是否是国家规定,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