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16653

2021-12-31 19:57:59

东莞市东城城市管理执法局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平

处理用时:18天23小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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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 来自:未知

我位于东城石井水流坑新村二巷10号房子楼顶漏水经多次修补无效于去年上半年加建一铁棚防止下雨天楼顶漏水。时隔一年有多。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东城执法局工作人员的短信要求我拆除此铁棚。据了解石井社区楼顶加建这种铁棚的有几百间,为什么只要求我们十几间进行拆除,难道只有这十几间属违法建筑,其它的铁棚是合法的吗?因此我对东城城市管理执法局这种选择性执法不服,希望能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地进行执法。

问政部门:  东城

已回复

官方回复

您好!关于您投诉的分局选择性执法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按照《东莞市农民安居房三维航拍季度局部更新比对工作方案》,市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违建处置组于 2021年第三季度在我街道石井社区开展农民安居房三维航拍地图数据局部更新比对工作,并于2021年11月11日将发现的变化图斑转发街道核查,要求两个月内完成整改。我分局在收到三维航拍比对数据后,已迅速组织人员对石井社区的变化图斑进行了现场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对石井社区变化图斑作出分类处理意见。其中对一些为解决漏水问题在房屋楼顶加建,且无对四周进行围蔽不存在安全隐患的铁棚,暂时保留使用,落实当事人加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对在楼顶搭建铁棚且四周有围蔽、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包括您石井水流坑二巷10号在内的十多间房屋加建铁棚),将采取拆除铁棚四周围蔽措施进行整改。我分局已将本期图斑的处理意见书面报街道办同意并上报了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违建处置组,并对上述房屋依程序发出了相关执法文书,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铁棚四周围蔽部分,以消除安全隐患。逾期不自行拆除的,下来东城街道“两违办”将组织强制拆除。 2019年12月3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四个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住房建设的通知》(东建【2019】18号),明确要严厉打击农民安居房违建行为。2020年以来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违建处置组,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每季度抽查全市范围一定数量的村(社区)开展三维航拍更新比对,主要与2019年12月固化的图斑进行比对,并形成变化图斑数据报告,发镇街核查整改。2020年以来市违建处置组已对我街道多个社区进行了航拍比对工作,经分局依程序查处后也拆除了一批的违法建筑。此类航拍更新比对工作,今后全市也将常态化开展,一旦发现航拍图斑与2019年底已固化的情况有变化,均将转交镇街进行核查处理。因此,分局建议您要严格遵守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未经审批许可不得擅自进行新建、加建、改建或扩建等违法建设行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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