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17970

2022-01-11 01:21:36

大岭山交警队执法方式不人性化,过于生硬,而且区别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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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rm 来自:未知

大岭山金地前海山小区,地处荒郊野岭,小区建成之后,开发商就违规卖完了人防车位,有些业主买入多个车位,甚至别墅区的业主也买了高层专用的车位,车位分配严重不公平,导致半数以上业主无处停车,投诉多次无果,万般无奈之下,我们这些无处停车的业主只好把车停在小区门口马路边上。门口的马路有单向四车道,平时只有很少的车辆经过,我们停放车辆时也都是靠最边上停放,还有三条车道可供通行,停放了一年多来没出过任何交通事故。而就是在这样一条靠近山沟沟车流量极小的宽阔马路上,大岭山交警队在未作出任何警告提示的情况下,就直接贴上罚单,而且在贴罚单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居然有选择性的打电话通知个别车主把车挪走。 因此,本人对大岭山交警队处警方式强烈不满!!! 一.地处偏僻的马路边上停车,又没影响车辆行人通行,而且已经停放一年多了,形成了惯例,为人民服务的大岭山交警队即使要进行整治,执法方式可不可以更人性化?难道就不能先贴个警告公示,提醒一下这些因没地方停车而常年停放在路边的车主吗?用得着这样一来就贴罚单?这种生硬的执法方式是否符合新时代人民警察的执法规范? 二.在贴罚单的过程中,为什么要选择性的打电话给个别车主挪车,而不是通知所有的车主都把车挪走,相关证据我已拍照留存。我当时就质问执法人员,相关人员居然说车主就在附近才叫人来挪车,在附近的话人家看不到还要你们打电话通知吗?请问我们哪一个业主不是在附近,还是哪个业主接到了电话拒不挪车了?请问你们这样做是不是有区别执法之嫌了? 以上两点投诉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大众一个清楚的解释,老百姓不需要打官腔或生搬硬套的忽悠式回复,谢谢!

问政部门:  大岭山

已回复

官方回复

一、关于大岭山交警大队执法方式不人性化的情况。形成惯例的事并不代表合法存在,如果违停处罚路段没有禁停标志牌,就属于执法无依据,交警大队坚决纠正,并向市民真诚道歉。大岭山大道为禁止停放路段,并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牌,因此交警大队派出警力到大岭山大道的开展巡逻管控工作,对乱停放的车辆进行证据固定后,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关于大岭山交警大队区别执法的情况。按照最新的违停车辆处罚工作规范。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到达现场对存在违停事实的车辆会首先通过短信通知车主挪车,10分钟后对仍未挪车的车辆进行证据固定后开具作出违停处罚。并不是区别执法。 三、如市民对大岭山交警执勤人员对其车辆进行的违停处罚存在异议的,可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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