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针对大朗疫情期间学生被隔离停课执行的退费标准按照2018年的退费标准执行,2018还没有发生疫情,所针对的停课对象也不是被迫停课,情形怎能相提并论,2020年省教育部针对新冠疫情有颁发退费标准,为什么仍按照2018年执行 ,2018年针对学生主观退学休学停课,和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学生被迫隔离停课,性质完全不同。如以下图五所示(该图为老师提供,称本次退费符合此执行标准),标红线下方,该条明确指出,因疾病退学,应按照被教育者在校时间清算住宿费,我们本就是因为传染病新冠疫情停课,为何还要收取不在校期间的住宿费。因学校发生疫情,全家被居家或酒店隔离,本来经济上就遭受了巨大损失,学校还要收隔离期间的住宿费全校师生都被隔离,本校老师没有开展网课,只有不定时转发的几个教学视频,低年级甚至政策上本不允许上网,如此大打折扣的教学方式,却还要按照已完成线上教育标准,被收取全额学费,如何能是有理可循,有法可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