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21850

2022-02-20 07:53:27

东莞医保政策不合理,东莞户口医保待遇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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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raz 来自:广州市

1.同样缴纳东莞市的医保费用,却要对不同镇区区别对待,就近添加社区转诊权利排位:东莞本镇有房等于外地户籍无房>东莞本镇无房,有歧视东莞户口本镇无房人的嫌疑,东莞人就近社区就医的权利要与房子挂钩,反而外地人可以就近社区就医,这不合理。请人社局重点关注。 2.东莞户口购买医保还要去社区转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满为患,就医如果想用医保,排队排一天才拿个转诊单,看病要两天,买了医保等同摆设,医保局对此类现象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在其位不为民众谋便利,作为一个东莞人,医疗保险无保障。请人社局重点关注。

问政部门:  医保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1、市民所反映情况不实。 参保人社区门诊就医点按属地原则确定,即以参保地村(社区)辖区内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该区域参保人的社区门诊就医点。属地无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定相邻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临时的社区门诊就医点。 参保人可在其工作地(含就学所在地,下同)和居住地各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其中一个作为选定就医点,另一个作为辅助就医点。参保人选择增加辅助就医点的,需符合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范围(含分属两个不同镇(街))的基本条件。参保人在选定就医点和辅助就医点就医同等享受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本市户籍参保人可在所属社区卫生中心提供: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任选一样材料的原件以及复件即可)办理添加或变更就医点。 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 东府办( 2014 ) 17 号) 精神,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务机构转诊就医,形成" 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 的良好就医格局。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的诊疗任务,从患者的病情出发,利用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制度来引导和规范患者流动,合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效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门诊治疗和康复服务; 医院主要开展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住院和必要的急诊服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引导医疗机构要坚持分级诊疗原则,严格执行转诊指征,规范转诊的流程,加强转诊的管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双向转诊有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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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点评:本人反应的哪点不属实?本人工作地在东坑镇,户口在东莞东坑集体户口,居住在东城,为什么不能在东城就近社区添加辅助就医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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