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25227

2022-03-12 16:19:50

生小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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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222 来自:未知

东莞本地的,女方参加了新农合,请问下面问题 1:生小孩后是不是在出院时现场报销费用啊? 2:如果不是,怎么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3:现在生小孩有没有奖励?

问政部门:  医保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到市内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参保人在已确认的定点医院产检及分娩住院的,可按规定现场结算报销待遇,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前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非急诊、抢救在已确认的定点医院外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不在已确认的定点医院生育(分娩),而在市内其它定点医院生育(分娩)的,现场结算(没有限额)。因急诊、抢救而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以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的100%报销;非因急诊、抢救而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以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的60%报销。以上报销需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注: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一二级医院住院分娩标准3900元,三级医院住院分娩标准4800元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东府函〔2021〕237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关于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东医保〔2021〕69号)。本市居民医保参保人不再参加生育保险,可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之前参加过生育保险的居民生育津贴还能申领吗?为保障2022年1月1日前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权益,对其生育津贴设置过渡政策如下:生育时间为2021.9.30前或2022.1.1-2022.12.31的,若生育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一年,按规定足额支付生育津贴;若生育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满一年。按比例(累计参保缴费月数/12)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时间为2021.10.1-2021.12.31的,按规定足额支付生育津贴。注:足额生育津贴=2021年生育保险缴费基数/30*假期天数。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流程、生育津贴零星报销流程.、定点医院生育就医确认手续办理流程可登录网站查看http://www.dg.gov.cn/ylbzj/gkmlpt/content/3/3512/post_3512996.html#3332。如仍有疑问,请致电12333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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