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31309

2022-04-06 16:54:17

东江水务集团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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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价格和改革发展局: 本人是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梅园路1号的首铸御峰华庭二期的业主之一,首铸御峰华庭二期项目的6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和11号楼已于2021年12月31日交付于业主。直至今日,才发现,该楼盘的物业公司----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按照4.77元m³的价格代收水费:非居民水费2.40元m³+生活垃圾处理费0.64元m³+非居民污水处理费1.73元m³,合计4.77元m³。 而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2016》158号文件里详细规定了,长安居民用水1.88元m³,长安非居民用水2.40元m³,生活垃圾处理费0.64m³,污水处理费非居民1.73元m³,污水处理费居民(第一级)1.15元m³,非居民的用水费用比居民用水高达30%之多。 本人为东莞长安本地户籍,为何本人的生活居家用水按照非居民对待?并且贵局该文件里详细定义了居民用水和非居民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居家生活用水。首铸御风华庭二期项目的6号楼~11号楼(除商铺外),理应属于居民居家用水。而东江水务集团却公然违背东发改《2016》158号文件,以非居民对待,按照非居民标准征收水费和污水处理费。 特向贵局投诉,本人要求贵局责成东江水务集团立即停止此错误做法,理应按照居民标准收取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并且退还全体业主从2022年1月1日收楼以来所多缴纳的水费和污水处理费。 谢谢各位领带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

问政部门:  水务集团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4月7日上午,东莞市长安镇自来水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水司”)接到诉求后随即联系市民了解相关情况。经查,市民所述位于长安镇梅园路1号的首铸御峰华庭是由长安水司以抄总表的形式进行供水计量,该地址总水表开户名称为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保利物业”),总表产生的水费由保利物业负责向长安水司缴交,总表后的分表所产生的水费由保利物业收取。保利物业是以基建用水向长安水司申请该地址的用水报装,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供水价格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6〕158号)文件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水费单价为2.40元/吨,代收污水处理费单价为1.73元/吨,垃圾处理费暂无代收,合计单价为4.13元/吨。长安水司于2022年4月12日通过电话联系保利物业并提出建议,如该小区完成基建,可备齐相关资料办理用水性质变更。据了解,市民所反映的问题是与物业管理处的费用纠纷,建议市民与物业管理处协商处理。 2022年4月7日上午,工作人员致电市民向其解释相关情况后,市民表示知悉。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市水务集团24小时客服热线9696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

点评:我表示不知悉,这完全是推脱责任,踢皮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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