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岭山水朗村金地前海山对面山上违规建坟。 2.近两前不断有新坟违建,两年前只有区区几座,而现在不低于20个新建坟墓。由于距金地前海山小区距太近,直线距离不超过200米。已经严重影响到小区居民生活质量。在安葬死亡人员和每年的清明,中元,冬至,除夕家属都携带大量烟花冥币草纸清明吊坠在此燃放焚烧,烟雾遮天敝日,烟花四处乱窜,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周边居民居往环境受到严重影响苦不堪言,墓地在三个小区旁也给东莞的城市形象也造成负面影响。 3.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士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4.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处理。举报人在未得到我市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保留向上级部门继续举报的权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