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33739

2022-04-16 08:51:50

违规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

处理用时:4天8小时52分
2人支持

人民群众001 来自:未知

在东莞工商银行申请房贷提前还款,被告知要交2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针对这个做法希望工商银行相关负责人回复以下问题: 1、贷款期间还款从未逾期,并且已经还满一年,贷款时的相关费用都收取了,贷款后也是利息+本金没有1分拖欠,为什么提前还款还要收违约金?这符合央行以及银监会的政策吗? 2、作为中国最大的银行,工商银行这种做法是否属于霸王条款?符合银监会提倡的银行业要合法运行的导向吗? 3、公积金贷款满一年没有申请提前还款,没有任何罚息,为什么工商银行会有这种霸王条款? 疫情当前,普通老百姓谋生已经很难了,在房贷的压力下,首先想到的不是断供,因为不能让国家承受损失,不得已低价卖了房子来给银行还款,工商银行却要罚两个月的利息,这不是在吃带血的馒头吗?

问政部门:  12345热线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客户: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实,您反馈的部分提前还款违约金问题,现我行工作人员已联系告知您相关业务办理的情况,要关业务我行将向上级行反馈,业务正在处理中,后续有结果我行会第一时间联系您,如有疑问请联系工行东莞分行营业部,电话:0769-22480339,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5

点评:感谢东莞阳光热线问政平台的关注与协助,同时也感谢工商银行体恤民情及人性化、高效处理! 目前业务办理中,感谢大家的关注! 期待最终妥善、圆满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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