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东发改〔2019〕308号)等文件规定,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月收费,根据“由于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育教育费。未就读月份应全额退费。”如果幼儿在园时间确因暂停线下教育而减少,幼儿园应按上述规定退回家长相应的保教费。针对以上文件规定,我这边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 东莞市由于疫情影响,自2022年3月14日开始停课,于4月21日老师在群里通知,幼儿园在4月25日恢复上课。我们来算个数,自3月1日开始,3月份只上课9天(3.1-3.4、3.7-11),而4月份上课5天(4.25-4.29),如不受疫情影响的话,3月至4月两个月正常上课天数应该是44天,但是实际没有上课的天数达到30天,如果按照教育局的文件规定,当月已上课足4天以上只退还50%的费用,这样3月和4月都各自只能退还50%的费用吗?这样子,本来44天的上课天数,只有14天是上课的,22天是按教育局规定可以退的,那就是还有8天是家长白白交的。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吹来的,如果按一个月保教费是2400元计算,白白给的8天费用是就是800多元,这些费用虽然不算多,但是以后都这样弄的话,谁都不愿意。 2. 这次恢复上课,教育局匆匆忙下通知给学校,然后学校又匆匆忙忙通知家长,然后让家长自己想方法带学生去做四天两检的核酸检测,请问人性化体现在哪里,东莞市每个镇街还指令不一,有的镇街通知在幼儿园完成检测,有的镇街并没有相关安排,还要自费去医院做核酸检测,怎么难道我们还能被区别对待!!望牛墩教育局能不能做个人该做的事!! 3. 初中高中都恢复上课2个星期多了,教育局至今还没有研究出相关的退费文件发放给学校?!!难道幼儿园和其他级别的退费标准还是不一样的?!!最多只是退的天数不一样而已,怎么还有不同的标准吗!!! 请教育局相关人员能尽快解决以上问题,急需你们的权威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