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江公安局万江派出所拒绝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1、我在2021年11月6日17时向万江派出所报警,家中有人非法闯入,并搬走了所有家具。报警回执号: J441953202014817 2、截止到目前为止,本人多次上派出所讨要《不予立案通知书》,万江公安局万江派出所一直拒绝出局。 3、《报警回执》明明写的非常清楚,由控告人的案件,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为什么不立案又不开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明明有警局明确公开的流程,却不按流程做事?

编号:335548
2022-04-23 10:32:22
万江派出所不按执法流程工作,拒绝出局《不立案通知书》
万江公安局万江派出所拒绝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1、我在2021年11月6日17时向万江派出所报警,家中有人非法闯入,并搬走了所有家具。报警回执号: J441953202014817 2、截止到目前为止,本人多次上派出所讨要《不予立案通知书》,万江公安局万江派出所一直拒绝出局。 3、《报警回执》明明写的非常清楚,由控告人的案件,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为什么不立案又不开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明明有警局明确公开的流程,却不按流程做事?
问政部门: 万江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东莞市公安局万江分局领导立即组织警力对此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2021年11月6日17时4分许,我分局接报警人王某强报称:其位于万江区风临美丽湾18栋3单元202房发现家具(沙发,电视机,茶几,餐桌餐椅等)被人盗窃,请派人核实情况,联系电话为:17076602006。接报后,我分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通过查看小区视频监控,发现是房屋中介李某浩将家具搬走。经了解,报警人王某强曾委托李某浩出售上址房屋,李某浩为尽快出售房屋从中赚取差价,将该房屋重新装修并添置部分家具,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规定重新装修部分归房屋屋主所有,但未对添置的家具部分进行协议,现双方合同到期,后李某浩将房屋内家具搬走。民警现场将《报警回执》送达报警人并向其解释:因双方存在经济纠纷,非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建议双方好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民警联系对方,双方随后到万江派出所驻所调解室调解,因双方存在较大分歧,未能调解成功,后民警建议双方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公安局万江分局万江派出所,联系电话:0769-2217611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