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35672

2022-04-23 15:54:47

外地退伍军人如何在莞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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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手 来自:中国

我是一名即将退休的湖南籍退伍军人,在东莞已购买社保快16年(现在仍然正常购买)。请问,军籍是不是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在部队立过三等功是不是可以增加退休金?农村入伍的是不是可以增加一定比例的退休金?办理退休时最早可以提前多久?另外,需要提供哪些有关退伍军人的材料?

问政部门:  12345热线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现退役军人转移接续流程:如属于原部队的实际缴费年限,请携带由部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经办的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如属于较早期参军的,根据(粤劳社发〔2007〕13号)有关规定,退役士兵申请办理军龄视同社保养老缴费年限按照属地办理原则,由退役士兵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军龄情况审核表》一式6份,交当地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军籍档案审核,待民政部门审核完成后,符合条件的再申请转移到现参保地社保部门【1】按有关规定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回复。请到您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注:1、如果退役后安置到企业的人员,其年金是直接退至本人银行卡的,年金凭证无需交至社保机构确认。企业养老信息表和凭证原件、失业参保凭证原件、医疗参保凭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可交至参保的社保分局办理转入确认。2、2012年7月1日《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出现役的军人,不列入特殊群体,服现役期间已计算实际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3、针对二、如属于较早期参军的,根据《粤劳社发〔2007〕13号》规定,属于政策覆盖范围的以下军人类别可持经退役时安置接收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军龄情况审核表》(详见附件)和干部复员证明或退役转业证明、户口本,到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军龄登记手续:(一)军队复员干部;(二)安置在企业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二次入伍退役士兵、城镇复员士官、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残疾军人和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其他安置在企业的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为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和参加过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4.遗失《银行汇款凭证》无须补办或者其他资料代替。银行汇款记录存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不需要再提供汇款凭证,请尽快提供《退役军人养老信息表》、《退役军人养老参保凭证》、失业凭证、医疗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的社保机构办理。为做好疫情防控,请戴好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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