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38241

2022-05-07 09:41:28

凤岗世城珑寓收取管理费、水电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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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来自:未知

尊敬的税务部门,市场监督局相关领导: 你们好,凤岗世城珑寓管理处存在自行定价水电费问题,电费按居民用电价格0.588元度的基础上浮59%的电价即0.93元度向315户业主收取,收取后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 以上问题,1、希望物价部门、税务部门介入调查,珑寓管理处是否具备物价部门批准的文件。 2、希望供电部门水务部门解决水电抄表到户。

问政部门:  凤岗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我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了解情况,世城珑寓物业用电当前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代理购电,物业公司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凤岗分公司提供转供电服务。电费由两部分组成:分表用户用电和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分表用户用电部分,由于世城珑寓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电类别为一般工商业。按照国家发改委政策,工业商用户按照市场价格购电,代理购电企业每月测算价格,通过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布。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按照发改委政策,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通过加收电价及电费的方式解决。我镇市场监监管理分局调查发现,世城珑寓物业4月份代理购电价格约为每度0.79元,共用电37050度,其中分表用户用电11578度,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25472度。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凤岗分公司在经营场所及电脑计费系统中公示电费单价为0.93元,即每度收取了0.14元的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经咨询供电部门,该项分摊收费在合理范围内。针对物业公司将分表用户用电和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合并公示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认为不符合发改委规定;责令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凤岗分公司分项公示分表用户用电价格和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价格,定期向全体分表用户公布其向电网企业缴交电费的发票凭证复印件,及同期各分表用户电量及电费分摊清单,接受分表用户的监督。并保证同一周期内向各分表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高于其向电网企业缴交的电费。对于收取管理费、水电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问题,我镇凤岗税务分局迅速开展调查,经调查,被举报的纳税人的物业管理方为: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凤岗分公司,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于2022年5月10日致电举报人,举报人表示不需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凤岗分公司马上补开发票,在下次交费时再一起补开具。经税务人员辅导后,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凤岗分公司承诺后续会补开发票给业主,且以后的收费均按业主要求开具发票。经与您联系,工作人员已将处理情况向您进行反馈,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无异议。 经东莞凤岗供电服务中心调查核实,诉求人属于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龙平东路6号珑寓商用公寓的一个用户,该户由东莞市世城置业有限公司的商用专用变压器供电,商用专用变压器编号:0319000189034663,用户名称:东莞市世城置业有限公司(下面简称世城公司)。该变压器于2020年4月通电,2020年11月办理增容。根据世城公司所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和建设用户规划批准书,其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现世城公司的用电类别为商业,执行一般工商业10(20)千伏(珠三角五市)的电价。 用户诉求一,要求将珑寓这一商用公寓执行住宅类抄表到户。经核查,世城公司在商务金融用地性质的地块上兴建了珑寓商用公寓、国安居家居建材城、世城商业中心三个独立建筑主体,这三个主体共同使用同一用电户号,各自独立商业性质的专用变压器供电。因世城公司从未有向供电部门提交这三个主体的抄表到户的申请,故该处仍是由发展商及其聘请的物业对其自有电力设施进行管理维护。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实施细则》(Q/CSG-GPG 2 08 3 015-2021)第二节 业务受理中,第六条“供电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客户报装。对客户报装资料不齐全、……,应当暂缓业务办理,一次性书面告知或者出具受理回执”。对用户提出抄表到户的诉求,需开发商及用户提供报装相关资料(①经规划部门审核通过的规划资料(如规划图、规划许可证等) ②客户身份证明资料,非本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 ③用电地址每户独立物业权属证明资料;④办理银行划扣电费的客户需提交的相关缴费资料;)方可办理。依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投资界面延伸执行标准及业扩报装送电约定(容量、时间)协议业务指导书》对统建商住小区的定义“指同一物业权属范围内统一规划建设的商业、住宅混合小区,以及按照统建模式实施一户一表的商业公寓项目”,可申请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并按《广东电网公司业扩投资界面延伸执行标准(2021年版)》第一条的第(四)点第3款明确规定:由开发商统一规划建设并出售的统建住宅小区、统建商住小区客户不实施业扩投资界面延伸。由于该用户所属的商用专变为世城公司资产,以客户10千伏线路接入到供电资产的连接点为投资分界点,分界点负荷侧设施由客户投资建设和管理维护,因此珑寓商用公寓实行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需由世城公司和业主协商承担。对于上述情况,珑寓商用公寓用户申请抄表到户除提供所需的报装资料外,同时需开发商与用户协商完成一户一表的现场整改才能实现。如可实行抄表到户后,是否按住宅类抄表到户,是以每个用户提供的独立产权证上标注的使用属性,确定办理相应的用电性质业务和执行对应的到户电价标准;用户诉求二,要求供电部门接管其供电设施。根据《广东电网有限公司客户资产接收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第二章第二节,小区接收的范围是永久用电性质的统建住宅小区(居民楼),包括政府保障性住房小区;这里统建住宅小区是指由开发商统一规划并出售的住宅小区。由于世城公司提供产权证明和建设用户规划批准书注明其地产全部为商业性质,根据客户资产接收实施细则规定,商业资产部分不属于接受范畴;用户诉求三,为什么龙城雅郡可以按居民的用电性质抄表到户。经核查,龙城雅郡小区,报装用户名称为:东莞联投置业有限公司,该小区当时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面批注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按《广东电网有限公司客户资产接收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规定,其住宅部分属于统建的住宅小区,发展商已提交所需的报装资料,并已实现抄表到户。其中龙城雅郡部分业主提供的独立产权证上标明的房产属性为住宅,所以龙城雅郡中其产权属于住宅类的业主,其用电性质为居民性质。工作人员已和客户详细解释,建议客户向物业及当地政府部门了解是否有相关材料,是否具备以上条件,客户表示接受和理解,但仍要求供电部门做到该小区抄表到户。我中心将配合镇政府部门,向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及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推动该小区业主诉求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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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点评:对于平常老百姓,其实我们要求不高,相关部门也无需拿这些专业人士才能理解的政策、规定来做过多的解释。我们的要求就这么简单,水电抄表到户,享受居民待遇,政府各部门不要拿出一大堆所谓的政策,所谓的规定,相互推诿,最后都没有真正解决老百姓的需求,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尽早完成老百姓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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