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在谢岗镇上学的小学生家长收到了关于学生在校外午托的学生需持48小时核酸证明才能上学的通知,但接送生和在校午托生不需要。对此,家长们纷纷认为该规定明显不合理,第一:外托生和接送生同样接触校外人员,在校的师生放学后一样也要接触校外人员;第二:校外午托学生比较多,但是午托机构都是集中的,管理好午托机构工作人员的核算码和场地码及行程码,这样效果好工作量小,而不是折腾学生家长;第三:学校午托、校外午托,以及回家吃饭的学生,所食用的菜类,都是市场购买,与校外人员所食都是一样的,也就不存在病毒的可能;第四:这是明显区别对待,对学生及家长的心里造成很大影响,特别是小学生本来年纪小,心里承受能力差,总认为被歧视,影响很坏;第五:既然校外午托机构可以经营,校外午托机构也通过了安全检查,说明是没有问题的,现在突然要求48小时核酸,是校外午托机构不安全吗,如果不安全为什么还让经营。 希望领导从执政为民,关心群众,关心下一代的身心健康考虑,选择更好的方案优化政策要求,谢谢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