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相关部门的领导们,地址洪梅镇小康路,报建几年了。我们配合政策去走报建审批流程,为什么到现在不知道进展如何?打电话去咨询相关部门都在推脱说不清楚,要么就是求助无门。说好的预审五个工作日出结果,难道是忽悠老百姓的吗?我们是符合一户一宅,所有资料齐全,政府要求修改的我们全权配合修改,都是按政策落实提交。为什么报建还没审批下来,到底是什么原因一拖再拖着,希望相关部门领导重视!!!



编号:343680
2022-05-30 19:02:21
洪梅镇自建房报建诉求
想咨询相关部门的领导们,地址洪梅镇小康路,报建几年了。我们配合政策去走报建审批流程,为什么到现在不知道进展如何?打电话去咨询相关部门都在推脱说不清楚,要么就是求助无门。说好的预审五个工作日出结果,难道是忽悠老百姓的吗?我们是符合一户一宅,所有资料齐全,政府要求修改的我们全权配合修改,都是按政策落实提交。为什么报建还没审批下来,到底是什么原因一拖再拖着,希望相关部门领导重视!!!
问政部门: 洪梅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实施洪梅镇农房报批报建预审制度的通知》(洪办字〔2021〕35号)文件规定,全镇所有拟建的农房在申请办理《农房建设批准书》及《农房建设施工牌》之前必须进行项目预审,在预审通过后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申报。 一、办理《农房建设批准书》预审 1、由各村(社区)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将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电子版(Word版+PDF版)通过OA系统报送至“洪梅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镇住建局将申报资料通过OA系统分别发至自然资源分局、规划所、农林水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等部门进行联审;各联审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书面回复至镇住建局。 3、镇住建局对各联审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汇总,对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齐全的予以退件处理;对符合要求的资料,统一汇总上报镇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审定。 4、经镇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审定通过的项目,由镇住建局书面通知各村(社区),然后由各村(社区)和农户按正常流程进行网上系统申报。 二、办理《农房建设施工牌》预审 1、由各村(社区)对农户申报资料进行统一收集后报送至镇住建局进行初审。 2、镇住建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齐全的予以退件处理;对符合要求的资料统一上报镇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审定。 3、经镇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审定通过的项目,由镇住建局书面通知各村(社区),由村(社区)告知申请人按正常程序到市民中心大厅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申报。 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报建审批工作流程》(东农房联综〔2020〕3号)文件精神。报建审批流程包括前期审批、施工报建及临时水电报装、监管验收,农房报建实行全程网上审批等农房报建实行全程网上审批。 (一)前期审批 1、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农房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上传以下资料提出建房申请: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土地权属证明材料(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权证),用地红线图(同时将红线图各点地理坐标录入系统),拟建房屋建筑方案图(包括:拟建房屋与宅基地坐落总平面图、每层平面图、前后左右立面图等,应提供 PDF 版图形文件)。 2、村级核验。村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申请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是否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相关权利人是否有异议等。具体程序如下: 系统根据申请人、申请理由、宅基地分配方式、拟建农房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层高、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信息自动生成公示表,村张贴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在5个工作日内将公示情况,审核意见录入农房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上传公示现场照片,生成《农房建设申请表》 ,连同其他材料推送至镇街审批。 3、镇街联审。镇街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组成联审小组,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村提交的农房建设申请进行联合审核并加意见(不需电子公章) ,然后提交镇政府审批(需要电子公章)。 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联审小组加具审批意见,镇政府核发《农房建设批准书》 ,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村及申请人,并在属地镇街的政务网公布。对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存在问题。 (二)施工报建 1、报建准备。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纸,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施工企业应完善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配备技术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等。 2、提交资料。申请人向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完整的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工伤保险、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等材料办理施工报建手续。 3、审查办理。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出具受理回执,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施工现场公示牌,标明农房工程基本情况并附信息核查二维码,交申请人在施工现场悬挂;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所有缺失资料和存在问题。 如有需要,市民可联系我镇住建局(88431155)或属地村委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