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44118

2022-06-01 17:32:11

请问省外国五车可以迁入东莞市吗

处理用时:23小时51分
0人支持

大熊家的张小小 来自:未知

广东省政府网站6月1日消息,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进一步优化汽车使用管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广州、深圳购车指标,各地不得新出台限制汽车购买的措施。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政策在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继续执行,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支持广州、深圳增加二手车周转指标,简化二手车周转指标使用程序和要求。支持广州、深圳、东莞开展汽车整车平行进口业务,衔接落实国家关于完善平行进口汽车环保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全面落实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 看到这条消息,想问问省外国五排放非运营小汽车是否可以迁入东莞市

问政部门:  12345热线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所未收到最新文件通知,请市民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请联系0769-12346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

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