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 但为什么东莞市贯彻落实时不执行国务院的规定?不全面取消?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政策在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继续执行。东莞交警部门为何不落实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