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一直盼着装修,招生,但最新消息 本小区幼儿园只对户籍和政府优待人员,无业主优待,让一直等待的几十位业主小孩不能就近入学。 1.小孩去别的学校读,其他小区过来这读,无疑交通更拥堵! 2.同样御河湾实验幼儿园,御河湾业主有优先权。 希望教育部门一视同仁,让雍景湾业主孩子有优先入学权

编号:350867
2022-07-05 10:00:19
雍景湾业主幼儿不能入读本小区横沥第一幼儿园
从2022年一直盼着装修,招生,但最新消息 本小区幼儿园只对户籍和政府优待人员,无业主优待,让一直等待的几十位业主小孩不能就近入学。 1.小孩去别的学校读,其他小区过来这读,无疑交通更拥堵! 2.同样御河湾实验幼儿园,御河湾业主有优先权。 希望教育部门一视同仁,让雍景湾业主孩子有优先入学权
问政部门: 横沥
已回复官方回复
市民,您好!关于市民反映横沥镇第一幼儿园招生政策的问题,回复如下: 《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及时移交、公益办学的原则,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横沥镇人民政府与东莞市恒安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了《东莞市横沥镇雍景湾小区履约监管协议》,协议规定该幼儿园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横沥镇人民政府,且产权归属是横沥镇人民政府,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 该公办幼儿园先满足横沥镇户籍适龄儿童的入读需求,在有学位剩余的前提下,可优先选择该小区非横沥镇户籍适龄儿童入读。 御河湾花园73号幼儿园原来是御河湾小区物业,计划用于举办民办幼儿园。基于镇学前教育发展需求,横沥镇人民政府与御河湾开发商协商,由政府整体购买该物业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横沥镇实验幼儿园),同时约定“该物业正式开办幼儿园后,该小区业主子女优先入读该幼儿园”作为转让条件。按照《转让协议》,镇实验幼儿园将御河湾业主子女作为第一类招生范围。 请市民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