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51004

2022-07-05 17:31:25

人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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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三喵 来自:未知

请问大岭山有人才房申请吗?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问政部门:  大岭山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大岭山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提及的大岭山镇是否有人才住房申请及如何申请的问题,我局人员已于2022年4月15日上午通过电话联系了您本人并解释了当前大岭山镇人才住房及住房保障有关政策、大岭山镇公租房等情况。具体详实解答如下: 大岭山镇暂无新建、配建向人才供应的房源项目。根据您自身描述情况,可以选择根据东莞市现行住房保障政策,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逐月缴费累计满5年;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二、所需材料:1、身份证;2、劳动合同,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可提交所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在本市纳税证明代替劳动合同;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可由用人单位出具工作证明代替劳动合同;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4、配偶原籍为东莞市的,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盖章确认的《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申报表》;5、残疾人需提交持证人员的残疾证;6、军人家庭需提交军人证明(现役军人提供现役军人证;退役军人提供退伍军人证;残疾军人提供残疾军人证;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役军人家属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规定的材料,属证明类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类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三、申请部门及受理流程:本人携带所需资料向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公示→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公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保障登记。 您表示已了解情况。如有其他疑问,请登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zjj.dg.gov.cn/)进行查询或联系东莞市大岭山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9-8335444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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