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2013年至2022年(今年)起购买太平洋保险公司(东莞)的商业险和交强险,2020年以前一直购买的是50万保额的商业险。从2021年开始被业务员欺诈说国家政策变化,最低要购买200万保额的车险(实际情况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第三者责任险最低档次5万。第三者责任险是用于赔偿交通事故中应由车主承担责任的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到了2022年5月(今年)太平洋保险公司业务员又谎称有活动优惠、以及政策发生变化保额最低300万为借口让我提前续保,因为连年上涨的保费让本人生疑,查询后发现因业务员的欺诈行为致使本人蒙受经济损失。本人保险单号:保险单号:ADNG178Y2022B066010O,请银保监局介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