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领导,本人于2022年7月24日10点33分在东莞长安厦岗福海路路段东莞市长安镇厦岗路段骑行非机动车行驶在道路边上,被交警认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并处50元罚款!首先我想说当时长安镇厦岗路段的非机动车道刚开始建设,非机动车道还未建设完善,很多地方都在整改及维护,还不能说可以正常提供给市民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就直接拦路查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并且直接罚款,感觉给市民钓鱼执法的想法,所以请领导视情况撤销该处罚,谢谢
编号:355469
2022-07-29 12:11:52
非机动车道没有完善就在路上查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尊敬领导,本人于2022年7月24日10点33分在东莞长安厦岗福海路路段东莞市长安镇厦岗路段骑行非机动车行驶在道路边上,被交警认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并处50元罚款!首先我想说当时长安镇厦岗路段的非机动车道刚开始建设,非机动车道还未建设完善,很多地方都在整改及维护,还不能说可以正常提供给市民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就直接拦路查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并且直接罚款,感觉给市民钓鱼执法的想法,所以请领导视情况撤销该处罚,谢谢
问政部门: 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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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如有疑问,请联系长安交警大队,联系电话:8547029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复。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