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63693

2022-09-18 10:54:05

东莞万江江滨花园5期第15,16,17栋加装电梯久拖没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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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ETb5D3 来自:未知

东莞市万江区政府对党 “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 的党策方针落实不到位,或导致民众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以上。 近年以来,我们的党和国家政府一直呼吁和强调共产党员及地方政府应该为民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解决民众所需所急之事,提升民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加速建设小康社会。 但是万江区政府在此方面明显表现实施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以江滨花园5期第15,16,17栋,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为例: 旧小区改造工程系14部委强烈推进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2020年初江滨花园5期第15,16,17栋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按政府文件指示提供了相关文件及证书与申明,并与电梯公司签定了电梯加装合同以及缴纳了共12万元整的定金 (共3栋,每栋4万元定金),然后按流程进行了加装电梯前的最后公示。 公示期间,我们曾接到万江区电梯办电话通知,1楼用户以遮挡采光等原因为由反对加装电梯。 之后小区业主曾多次请求万江区政府相关部门出面组织协商此事,均无果。 小区业主也曾多次在东莞阳光网及电联12345询求帮助,亦都无果。 如果电梯安装事宜再被拖延,则所有业主之前缴纳的共12万元工程款定金将付之东水,也将面临单方面解约合同的巨额赔偿金。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坚决地相信我们的共产党和我们的政府,所以当初我们在了解了党和政府的号召后,便首当其冲的响应。 现在,请党和政府也不要抛弃我们!!! 不要让人民群众在拥护党和政府的同时却遭受不必要的巨大损失!!! 恳请万江区政府切实拿出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态度,将党策方针落到实处,不打马虎眼,不踢皮球。

问政部门:  万江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约谈问询受业主委托的东旭电梯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谭志刚,该负责人表示因15/16/17栋的业主代表多次与一二楼的业主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认为无法继续推进,亦因此长久以来并未与电梯办工作人员对接,电梯办工作人员表示应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二、十三、十四条规定,当自行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当由业主决定是否通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编制评估报告,评估增设电梯对提出异议业主的权益是否产生实质性影响,经评估增设电梯对提出异议业主的权益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仍有异议无法达成共识的,申请人可以向属地园区、镇(街)申请组织申请人及提出异议的业主,属地自然资源(含规划)、市场监督管理及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咨询机构等机构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申请人及提出异议的业主意见,并对评估报告的结论进行论证,经评估及专家论证增设电梯对提出异议业主的权益不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申请人可向属地园区、镇(街)提出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申请;东旭电梯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谭志刚目前已知悉该政策,并表示会与业主讨论该方案是否可行。 如有疑问,可联系万江房管所,联系电话:0769-2270982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

点评:现按一楼提出的问题,我们也改了电梯加装方案,解决了遮挡采光问题.恳请政策按原文件3分之二业主同意即可加装电梯执行,该配合工作,我们业主都会配合,希望政府尽快给予电梯施工证书,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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