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64990

2022-09-25 10:05:34

东莞高级中学校园欺凌

处理用时:5天20小时22分
8人支持

CFBDSIR 来自:未知

东莞高级中学高三年级12班出现校园欺凌,欺凌者为李**,在此次事件中,受害者发现自己一本价格百元的资料书丢失,经过一天没找到,在晚修时,李**承认是自己偷得书,并要求受害者甲(化名)答应他3个条件:①让受害者换座位,以后不许出现在他面前;②以后互为空气;③李**表示他现在还没想好。 此次事件让我十分愤怒,这不是第一次对校园欺凌举报了(受害者为同一个人),因为班主任处理措施不当,才导致这种事件多次发生,而且李**身为共青团团员,不仅没有遵守团员的规章制度,反而恃强凌弱,欺负弱小,在此次事件中,尽管在班主任面前,还依旧为自己的行为狡辩,提出许多令人无语的比喻(比如,我是富人,受害者是穷人,我骂你,你却叫人来打我这种不存在的假设,我们并未实施暴力),而此次事件后,班主任的措施还只是让他做出保证,这是让我最不能理解的,已经不是第一次欺凌了,保证有什么用?现在要做的是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而不是保证。我认为应该取消此人的团员资格,并给予处分,因为他已经多次实施欺凌,包括暴力和此次的偷窃事件。 在此次事件中我也发现的学校举报的问题,例如德育处的校园欺凌专线多次都打不通,希望学校能标出德育处的工作时间,让受害者能够发生。我也希望这次的处理结果能够公开化,给出一个让民众都满意的结果,而不是欺凌者继续没有得到任何惩罚,只是做保证。(具体实施班主任已进行录音)

问政部门:  教育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对事件的两位当事人,以及见证此事件的其他两位同学,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调查,此次事件为同学之间的日常矛盾,并非学生欺凌。现学校厘清了各方的责任,对李姓同学给予适当的教育。李姓同学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保证不会再犯。熊姓同学对处理结果表示无异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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