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65062

2022-09-25 17:26:40

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建议

处理用时:4天19小时3分
21人支持

Winnere 来自:未知

尊敬的领导,本人对新发布的《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如下看法: 1. 对“第十九条(三)申请当月前6个月的月均收入(如配偶同在本市工作,则为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人均月收入)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含4倍),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名下无商事登记”中的月均收入额限制放宽,如果按4倍的话,按今年的是1200*4,也就是4800元,按夫妻双方的话就是9600元月的家庭收入,就目前雅园新村附近的消费来看,这个收入以下明显是很难生存的:如果一个家庭两个孩子,一个小孩子一个月的教育成本就得2000元,2个就是4000元了,还有家里至少有2个老人要养,一个家庭6口人,一个人一个月至少得有1000元的生活成本算,就有6000元了,还有其他支出2000元算,一个月粗算下来至少要有12000元的成本,要想生活过得不那么拮据收入得在15000以上!偶尔还需存点钱应付意外风险。普通外来务工人员还想存钱买房的,只能在梦里了,因为现在收入增长的速度远远滞后于房价增长的速度。个人建议夫妻双方共同收入≤20000元才算合理。 2. 对“第十九条(三)申请当月前6个月的月均收入(如配偶同在本市工作,则为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人均月收入)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含4倍),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名下无商事登记”中的“在本市名下无商事登记”进行删除,商事登记限制明显的限制了一些自主创业的人,且自主做生意的不都是赚大钱之人。我老婆跟别人合作开花店,近两三年生意受疫情影响,花店每个月的收入只抵6000多的房租,她一个月还要交社保1000多,相当于有商事登记的人负收入了。 3.对“第三十二条(三)外来务工人员的合同期为3年,租赁期满后可申请续租,累计保障时限不超过6年。”中的总年限不要作限制,有上千个雅园新村住户的年限快到6年了,此限年限一出,成百上千住户得搬走。很多雅园新村的租户因为租住到了这里,才把孩子的学位都弄到了周边的学校,如果不能继续租住,孩子很难在其他地方找到学位,这对一个家庭的影响可以说是非常致命的!而且突然加了年限限制,也与原来的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租住严重不符。 4.这份草案的本意是出于希望能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政府的住房保障的。如果草案是想把原来享受到住房保障的人赶走,换一批新人,则难免会起到反效果。旧的一批被赶走,必带有怨言;新的一批入住,心中也诚惶诚恐,因为政策一变,就得搬迁。 最后,本人相信东莞政府的领导们都是为民着想的,希望领导们能够来雅园新村调研,听听住在这里的村民们的内心真实心声。谢谢!

问政部门:  住建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和建议,您的意见建议我局已收集登记,相关意见建议将在住房保障政策制定中予以考虑。 目前,《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如您仍有相关意见建议,可于2022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一、信函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83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邮政编码:523112; 二、电子邮箱:dgszjj-zfbz@dg.gov.cn。 此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问政人评分

1

点评:回复千遍一律,不够具体。
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