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70786

2022-10-29 21:05:18

关于爱玛三轮车是否合法上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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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粒 来自:中国

如图为爱玛出厂带型号电动三轮车请问在东莞是否合法上路 爱玛A380&爱玛NQ7

问政部门:  交警支队

已回复

官方回复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我们回复如下: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中的摩托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2003年8月,东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停止摩托车入户;2004年8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了限制非粤S号牌摩托车在我市道路行驶的通告;2007年9月1日起全时或分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至2009年1月1日起,市区环城路范围内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因此,我市对于电动三轮车的管理政策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请您依法依规上路行驶,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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