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74575

2022-11-21 14:25:25

关于生育保险异地就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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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6 来自:未知

因为我老婆怀孕了,要把生育险异地备案定点到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根据粤医保函〔2021〕267号文《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省内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我只需要提供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以及身份证即可备案,且广东政务服务网和i莞家也是同样的流程,但是凤岗行政服务中心却要求提供准备备案医院的怀孕证明等,并表示不一定能成功,叫我拿票据回来报销也行(不能全额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个人觉得广东省医保局既然出了这个政策,下级机构就应该严格执行,方便人民群众,凤岗离深圳那么近,特殊的地理位置,导致有很多很多的孕妇去医疗条件更好的深圳去产检和生育,这也是符合常理。而凤岗行政服务中心跟省医保局的政策背道而驰,增加老百姓人力财力付出,而这个问题在临深片区的凤岗尤为突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更好的服务老百姓!

问政部门:  凤岗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凤岗镇人社分局已致电您说明情况及解释相关政策。经核实,办理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实现生育异地就医结算,需要办理2个登记,一是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所需资料为1. 《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2.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3.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是生育登记(所需资料为:1. 《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医疗机构定点表》;2. 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3.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所需资料可在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办事指南中查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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