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办理企业相关证照所需(因房东房产证上的地址不是公安局的标准地址),本人近日到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白马派出所周溪警务室申请开具就职企业的标准地址查询证明,相关材料已准备好。一楼民警让我联系门牌上公示的警务室社区警长联系电话,我拨打社区警长公开在墙上的手机号码,接电话人自称是他助理。面见后,要求本人就职企业的公司负责人亲自前来,并且所涉地址已完成装修才可开具,拒绝开具标准地址证明。本人反映,过往在其他街道和镇区的警务室开具地址证明都无需公司负责人亲自前往,这位助理就说哪里不需要负责人去,就让我去哪里开,他这里不管是什么公司,都必须要法人亲自来,不接受授权他人办理。请问,开具一份标准地址证明,有红头文件要求一定是负责人前往开具、必须要装修完才可以吗?为什么当地警务室连一份简单的标准地址证明都要刁难办事人?办工商营业执照都未必需要法人亲自办理,又为何与装修挂钩?为什么开个地址证明要这么麻烦?为什么其他地方的警务室又不用呢?请相关部门及时为民减轻办事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