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小区人防车位属于国防资产,不得销售。第七百零五条:人防车位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自2022年11月30日起,东莞市松山湖保利红珊瑚小区的保利地产及保利物业公司,在没有提前告之全体业主的前提下,私下安排销售人员在小区电梯内张贴广告(没有保利公司发文抬头和落款),销售人员私下电话误导并引诱不明真相的业主参与购买,要求购买业主以预存1000元物业费给保利物业作为人防车位认筹金。保利现场销售人员告之,本次销售的人防车位是以租代售的方式,签订20年租赁期,价格为20~25万元/车位(相当于松山湖保利红珊瑚小区产权车位的正常市场售价)。按20年的人防车位租赁计算,相当于车位租金为833~1041元/月,而松山湖保利红珊瑚小区的车位月租金为350元/月。保利地产及保利物业公司的车位租赁价格超出市场价格2.38~3倍,价格异常高,属于严重扰乱市场行为的畸形行为,现申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调查处理松山湖保利红珊瑚小区的保利地产及保利物业公司违反市场规律的行为,及时制止人防车位的违反市场行为和市场价格的租赁活动,还市场一个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