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鑫江滨新城二期,三期原地下停车场月租车位350一个月,现未经与广大业主协商,私自将停车费上涨为500一个月,涨幅超40%。如此高额的涨幅严重影响民生, 请问该涨幅是否经物价局同意。同时近期达鑫开始售卖地下停车位,涨价一事是否为了促进地下停车位出售,且售卖地下停车位行为本身不知是否合法,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编号:380517
2022-12-26 16:55:55
达鑫物业私自涨停车费
达鑫江滨新城二期,三期原地下停车场月租车位350一个月,现未经与广大业主协商,私自将停车费上涨为500一个月,涨幅超40%。如此高额的涨幅严重影响民生, 请问该涨幅是否经物价局同意。同时近期达鑫开始售卖地下停车位,涨价一事是否为了促进地下停车位出售,且售卖地下停车位行为本身不知是否合法,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问政部门: 石碣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停车收费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自2015年8月15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 二、为更好地维护业主利益,建议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就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等问题作出决定,如发现存在违反合同行为,可通过民事法律途径解决。如经营者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行为,可拨打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