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82823

2023-01-10 16:32:47

请帮助追回本人装修押金及垃圾中转费

处理用时:7天16小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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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 来自:未知

本人2022.11.19在东莞市虎门中辉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了3000元装修保证金。 到2022.12.17装修完毕,经中辉物业检查录相后,确认没有违规问题,于是到物业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但物业公司拒绝退给本人装修保证金。并要我交物业费。 本人很是不明白,有以下几个疑问: 1.物业公司这种不退装修保证金的行为是否违法?(他们没有执法权,没有罚款权) 2.本人没有交物业费,原因是物业公司没有做到职责范围工作。(请看附件:2022.1.15在此平台的咨询回复) 3.从22.1.15咨询到今天,已近一年时间,物业公司未做任何有关申请维修资金的工作。--直接损害了我的利益,如:(1)无法房子出租;(2)没办法情况下只好自已进行改善,所以本次自已粉墙却不能用内墙腻子粉,只能用外墙腻子粉来尽可能延缓被外墙浸水的问题。 4.另外本人在与物业交涉时,物业人员仍口口声声“申请维修资金”是我个人的事,不关他们物业的事。---试问中辉物业为什么无视东莞市政府部门的督促,是藐视国家相关规定吗? 5.经本人查询,中辉物业在之前已出现过借假虎门城管名义,强制收取业主“垃圾中转费”(请见附件:2021.8.23 的咨询回复)--本人因时间太久,收据已找不到,而无法申请退回。 综上所述,中辉物业是否为了利益可无视相关法规,推诿责任,甚至虚构名义强制收费?这种只管收钱不负工作职责的行为是否应进行处罚。

问政部门:  虎门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社区工作人员联系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要求中辉公司给予回复。 中辉公司关于收费问题投诉的回复如下: 1,投诉人主体不清,无具体个人或单位,所述情况我司不予确认。 2,与本次投诉相关的情况在我司所属物业有相似案例之前已给予相应回复。 3,据相关法律法规,按时缴纳物业费是每位小区业主应尽的基本义务,物业公司享有收取相应物业费用的合法权利。 4,所谓垃圾处理费之前在我司未咨询相关法规的情况下替第三方相关单位代收,相关费用并未进入我司,且在了解情况后已及时停止代收行为。 5,我司一直秉持合法守法依法经营,任何污蔑我司无视法律法规、假借相关执法机构从事违法行为的诽谤行为,我司保留追求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同时,您反映的问题,房管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收悉后我所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人员于2023年1月13日下午致电投诉市民了解情况,根据《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维修资金业务办事指南(2021年7月版)》第十条规定,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账号注册:首次使用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网址:http://zjj.dg.gov.cn/DGSWXZJ_PublicWeb/Custom/Index,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必须在上述网址注册账号。告知市民个人不符合申请维修资金的条件,市民表示清晰。 二、该小区属于东莞市虎门中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辖,经查询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系统管理平台“东莞市虎门中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在物业服务企业维修资金账号注册登记信息。 三、我市为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办事指南(202107版)》,由物业管理公司先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注册账号,再按管理要求申请维修资金。 四、我所为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人员于2023年1月13日下午致电虎门中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督促物业管理公司迅速按照相关要求申请注册账号提出办理,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加强与业主沟通,共建和谐安全文明小区。如有疑问请联系我所维修资金组,联系电话:8518377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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