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83461

2023-01-18 10:03:38

关于做好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调整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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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好东莞 来自:未知

2021年,东莞GDP突破万亿,成为全国第15个GDP过万亿、人口过千万的“双万”城市,是广东省第4个GDP过万亿的城市。2022年,东莞以超常规力度稳增长,有力稳住了经济大盘,全年GDP超1.1万亿元。东莞在广东省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东莞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但是与之不适应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要求,未能适应新形势,阶段性调整政策以维护及稳定人才留莞居住,目前仍执行缴存比例上限12%,缴存基数上限27391元,明显跟中央以及各部委要求大力促进消费、恢复经济相违背。 根据《关于做好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国机房资〔2022〕8号)第一条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请各部门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相关规定,确定每位职工的工资总额,将职工2021年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1月9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再发通知,做好2023年财政预算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工作,明确2023财政预算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希望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切实做好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2023年阶段性调整月缴存额为上限31884元以及恢复2016年那时缴存比例上限20%,当然若能恢复2014年东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上限(包括单位+个人缴存额)为9501元更适应东莞经济发展需要,更能留住人才在莞安家立业。

问政部门:  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提出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中心在2022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明确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根据上级监管要求和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为1900-27391元。我中心本着惠民便民的服务宗旨不断完善业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中心将根据整体情况认真考虑酌情采纳,为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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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不满意,没有落实执行《关于做好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国机房资〔2022〕8号)第一条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管理规定,存在违反国家政策的情况,上级的文件要求是调到31884无,你们没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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