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通知2022年12月19号开始寒假,12月总共22个工作日,到18日止已经12天了,超过了一半的上学时间,学校就拿着教育局2019年的文件说不能退学费。请问这是我们自己要请假的吗,教育局的文件是2019年公布的,那个时候有疫情这个东西嘛。学校就以这种不合理的理由霸占着我们的学费不退,属于恶意收费,强制占有,霸王条款。幼儿园的这种不合理行为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编号:384265
2023-01-30 12:02:13
关于东莞寮步卡丽兰幼儿园2022年12月份学费退费问题
教育局通知2022年12月19号开始寒假,12月总共22个工作日,到18日止已经12天了,超过了一半的上学时间,学校就拿着教育局2019年的文件说不能退学费。请问这是我们自己要请假的吗,教育局的文件是2019年公布的,那个时候有疫情这个东西嘛。学校就以这种不合理的理由霸占着我们的学费不退,属于恶意收费,强制占有,霸王条款。幼儿园的这种不合理行为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问政部门: 寮步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1月6日下发的《关于做好疫情停课期间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疫情停课期间,幼儿园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财政局 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东发改〔2019〕308号)等文件进行退费,“由于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育教育费。未就读月份应全额退费。”如果幼儿在园时间确因停止线下教育而减少,幼儿园应按上述规定退回家长相应的保教费。伙食费、校车费等服务性收费,在停止线下教育、实际服务天数减少情况下,应该根据实际天数退回学生家长。 幼儿园按照上级文件指引进行退费,没有任何违规的行为,望市民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