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东莞市塘厦镇花园街建行装ETC时开通一张储蓄卡和龙卡(用于ETC)。开户时建行大堂经理告诉我不扣任何费用,也没告诉我要加入百惠卡会员和告知我需要收这个10元的会员费,我办卡只是用ETC扣费和发工资用。我没有开通手机信息通知,不知道这几年一直在扣百惠卡费,2021年1.27号我查账户余额时才发现1月19号7点8分29秒扣了10元百惠卡会员费,又查了一下账单,每年都在扣费。我后面到建行还了银行卡,大堂经理告诉我后面不会扣费了,但2023年2月1日看账单时发现还在继续扣费,这种偷扣费行为是否为欺诈?是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很多老年人和农村没有用智能手机的建行持卡人都不会知道这个扣款,全国建行要累积违规扣多少费用?这是否属于强买强卖的霸市行为?我们这些弱势贫民的权利如何维护? 我现在向国家相关部门投诉建行: 1.统计建行此类非法扣费,并责令退还被扣费人2016年至2023年共计偷扣的费用80元。 2.申请相关部门对建行进行10倍罚款并通报处理结果。 3.申请相关部门对银行此类违规扣款进行排查并形成法规条文对银行进行规范管理。 4.取消我百惠卡的会员并对最终处理结果给予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