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缘由是我的车辆交由铭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有租车合同(发生事故后全权由公司负责处理及维 修),在公司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后放置于启宏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维修。 2022年12月15日维修完成,经过铭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维修厂协商后,将车辆交还与我,但车辆四个轮胎均被更换,其中有一条有很大安全隐患。 2022年2月1日 修理厂答应给我维修更换轮胎,于是下午驱车前往启宏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更换,启宏汽车维修服务中心老板在更换完成后却拒绝将车辆交还于我,让我去找寻铭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支付他们的维修费用,我多次联系未能联系上。 租赁车辆期间,租赁公司拖欠我几个月的租赁费用,并且现在失联,一直找不到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助我联系上这家公司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