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谢岗镇相关部门对于投诉的回复。 1:回复称开发商已对本人房内墙面粉刷的起皮、掉渣、爆裂问题,主卧及次卧护栏墙体打烂需重安装问题已处理好。经本人今天现场查看,一样都没处理,为何在网上及12345热线回复中欺骗本人??? 2:开发商当时在业主交认筹金及销售宣传时说是精装,认筹优先选房变抢房(很多业主被索抢房费),备案又变毛坯(啥原因业主都清楚),与广东碧桂园旗下广东加诚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诚公司)合作,变相拆分售房合同搭售装修业务。在售房主合同外,隔三差五以“承诺书、补充协议”等,通过格式条款,违法违规减轻或免除开发商各种责任,增加购房者责任和排除购房者权利。购房者稍有不慎,就被逼入万丈深渊。本人只购房认购书就先后签了三份,开发商工作人员及领导不讲诚信,当初趁人之危逼本人签订装修合同。 3:回复还说是本人自行委托加诚公司装修和签了装修合同,事实是合同文本是开发商销售人员拿来签的,装修款也是开发商销售人员催交的,业主们验收质量问题也是反馈开发商和物业后整改的。 业主是与加诚公司签了装修合同,为什么开发商却让一个叫“创想空间”的装修公司私自进来给业主装修(违反民法典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业主同意了吗?有告知业主吗?还回复说影响毛坯房验收不是开发商责任? 4:入户门,投诉开发商以维修之名替代交付质量。回复却称可以维修。这是什么逻辑?你去买衣服,发现衣服破了还必须买单?商家不换货?保修是交付质量合格前提下后续保质期的义务,不能替代交付时质量太差的退换货责任。 5:房管部门关于物业费的回复,逃避业主没签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投诉内容,搬出个市级地方性规章,声称业主应按物业服务合同(我们投诉的就是没签过合同所以不交啊?)交费,还有记入信用档案的规定。请好好研究下售房合同内容,不要急于替开发商认定符合交付条件,开发商在交付日连房屋面积测算报告都不出示,按合同业主可拒收楼。开发商到现在都没完成燃气入小区验收,不符合交付条件。替开发商乱背书不好看的。售房合同及补充的承诺书,协议书,都是以符合交付条件和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为前提的。 6!:关于屏风和优质景观林木被拆被偷换,这些是住宅商品整体产品效果的一部分,开发商事先没标识是展示品,销售人员给很多业主说不会拆不会移植。如果认同开发商的逻辑,他可以把所有公共设施和景观林木全部说成展示品。于理不通,于法无据,更不符公序良俗,也违反城市林木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理应复原和归还。也影响开发商的社会形象和口碑。 7:关于精装修与样板房不符的投诉。我们业主欢迎相关部门和社会人士去现场对比,凭事实说话,谢谢!